政策法规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