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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社保:年休假可跨年补休?假期可以换钱

    文章来源:北京人事代理信息网    时间:2018-06-04

    刚过去的2015年,你的年休假计划真的实现了吗?去年没休的年假,有补偿吗?可以补休吗?新的一年,不少人准备离职跳槽,到新单位,年假怎么算?原单位没休的年假,又怎么算?小微向市人力社保局打听了。
     
    新人进单位,年休假怎么算?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人进单位,当年度年休假,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之前工作年数可累计)
     
    2015年没休的年假,怎么补偿?
     
    因工作需要没休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法: ①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或根据职工申请),安排职工跨年度休假; ②对当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职工进行工资补偿。
     
    对于工资补偿
     
    《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自己放弃的
     
    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几种情况不能休年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离职了,原单位没休的年休假,怎么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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