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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联系方式>>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12-03
北京人事档案一般是通过工作单位保管,但是辞职情况之下,没有找到新工作,这时候档案在自己手里放时间太长的话,会造成死档,所以大家对于辞职之后,人事档案要怎么处理,要存放在哪里呢?
个例:
在原单位工作一年,现在辞职了,找到了新单位,我的档案是原单位统一放在人才的,新单位不管档案,原单位跟我说调动档案需要公司出调函才可以,请问我调函是新单位出还是我原籍的人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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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单位若是不接收档案,肯定不能出调函,若是档案存在原籍的人才,就得那里出调函,若是在北京找一家接收个人档案的人才,这个人才就得给你出调函户口所在地出,除非是北京这种地方不准档案入京比较特殊,其余地方档案都要跟着户口走。
一般情况下,个人存档流程如下:
1、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
3、“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
4、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根据北京市北京人才服务中心存档规定,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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