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人社部印发系列通知,对做好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疫情当前,责无旁贷,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应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发挥作用,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创新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倡议各会员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奉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坚强力量。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人社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做的事,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尽的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把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开展网上服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人才作用,有针对性地收集发布节后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大力推广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供服务。要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变化,为人社部门研判形势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要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和设立绿色招聘通道,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三、认真贯彻人社部应对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等问题,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精神,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派遣、外包员工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助客户企业做好员工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四、改进服务手段方式,加快人力资源服务经办模式转型升级。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手段。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 )精神,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力争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科学安排办理流程,简化程序、精简材料,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实现快办、即办。五、强化服务场所卫生防控措施,保护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对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加强员工管理,要求每一位员工,不聚集,不流动,做好自身防护,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六、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助力疫情阻击战。抗击疫情,是一场与疫情赛跑的时速挑战,是一次向病毒出击的生命保卫战,需要全国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鼓励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为疫情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捐钱、捐物,提供必要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