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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联系方式>>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2-09-03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I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